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减量措施第五十五条有效鼓励环保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公益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活动,共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通过积分兑换等方式,促进单位、家庭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