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技术市场促进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