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