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重要载体,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美丽新宁夏汇聚智慧和力量。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