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第五章 示范创建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