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引导信教公民正信正行,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