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第二章 政府职责第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军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军民互学共建工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军地共建活动常态化。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