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分类收集与运输第二十八条有效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应当定期定点分类收集、运输,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应当每日定时分类收集、运输。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