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生态城市建设,推进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绿色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3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