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先抢救伤者、后处理事故的原则组织抢救伤员、及时排除故障、尽快恢复运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到达现场,依法进行处理。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