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促进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资金援助、装备支持、教育培训等方式,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有困难时可以优先获得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