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资金援助、装备支持、教育培训等方式,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加强专业能力建设。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有困难时可以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