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四章 健康服务/第六节 重大疾病防治第九十九条有效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民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重大疾病、健康危险因素、死因和疾病负担等综合监测网络,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多病种、多因素、多维度联合监测,提高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公共卫生预警和分析研判、重点人群发现与健康管理等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