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四章 健康服务/第五节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第九十一条有效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学校建立协作机制,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开展青少年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治。基层医疗联合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学生健康体检服务,向学校提供学生健康状况评价报告。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十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