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妇幼健康管理体系,加强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生殖保健等工作;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支持母婴保健机构依法开展出生缺陷疾病监测和防治,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鼓励居民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咨询。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