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四章 健康服务/第一节 健康服务体系第六十五条有效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以市属医疗机构为主体设立区域医疗中心,承担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诊疗任务,开展相关学科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牵头组建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