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三章 健康促进第五十二条有效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评价机制,把全生命周期心理健康干预纳入健康促进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基层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居民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员工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