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第五章 健康保障/第三节 健康产业第一百一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重大医学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和机制创新,扶持精准医疗、创新药品、新型疫苗、现代中药、高端医疗器械、个性化健康干预等健康产业发展,推进大数据、新材料、人工智能技术在健康领域的应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百一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