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章 经营环境第六十四条有效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定机关应当建立涉及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的受理回应机制,及时纠正、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