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定机关应当建立涉及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的受理回应机制,及时纠正、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