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规范监管第一百一十二条有效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百一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