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五十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设立社会保障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方面得到救助。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