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设立社会保障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方面得到救助。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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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