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使用汉语、汉文和彝语,并推广普通话。地方法规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