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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章 就业创业

第三十八条

有效

国家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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