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章 教育培训第三十五条有效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达到报考研究生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