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退役军人在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统筹安排,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