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章 教育培训第三十四条有效退役军人在接受学历教育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国家教育资助政策。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统筹安排,可以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军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