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十九条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也可以弃权。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