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地热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涉及地热水资源管理的相关税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相关部门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和保障。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