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测绘人员进行测绘地理信息活动时,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测绘作业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地理信息活动。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单位作业人员的测绘作业证件核发、注册工作。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