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养犬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遵循政府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的原则。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