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油区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未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与开采。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