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与民用建筑节能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