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