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有机稻产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