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有机稻产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连山有机稻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连山有机稻产品质量和品牌特色,促进连山有机稻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