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第二章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第十一条有效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制定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应当明确户外广告和牌匾的设置标准以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保养、安全监测等要求。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