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第三章 精心建设与精细管理第四十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停车场,应当按照一定的比例配置电动汽车专用停车泊位和充电设施设备。鼓励在居民小区停车场所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充电设施设备。新建居民小区和改造老旧居民小区应当按照方便市民、便于管理的原则集中设置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存放场所。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