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建立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前和老旧居民小区改造前区域性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交通影响评价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