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轨道交通规划包括线网规划、线路详细规划、建设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城市道路、铁路、公路、航空、港口和其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