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四条有效第三十五条 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制定和调整轨道交通票价应当依法进行,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