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名录、历史城区范围内的重要保护措施等事项进行论证,为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