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