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发展民族教育,保护少数民族儿童特别是女童受教育的权利。办好寄宿制、半寄宿制学校和民族中学,创造条件设立民族小学。

自治县所属学校招生时,应当适当放宽对少数民族学生和边远山区学生的录取条件。

自治县的各级各类学校,推行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学。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小学低年级,可以实行双语教学。

地方法规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