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倡导弘扬尊师重教传统,尊重教育规律,维护教学秩序。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教师荣誉表彰体系,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奖教、助教活动。

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