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预防和减少建筑工地扬尘。

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