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七章 营商环境与人才保障第五十三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应当通过多种形式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及其涉及的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政策咨询。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自贸试验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信息。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