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七章 营商环境与人才保障第五十二条有效鼓励相关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专业化、国际化的律师、会计、评估、检验、鉴定、监理、公证、认证、知识产权代理、展览等服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