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七章 营商环境与人才保障第四十七条有效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以及本条例规定的以外,不得设立对自贸试验区企业的考核、检查和评比项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