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西陵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清西陵文物保护基金,专门用于清西陵文物保护。清西陵文物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