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西陵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清西陵陵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