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西沙群岛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养犬实行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经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养犬人应当定期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携犬出户时,携犬人应当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无人认领的流浪犬由公安机关统一进行管理。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