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第十二章 监督管理第七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